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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的这个季节,总会想起他,想起那些歌。
那年我十八岁,高考意外落榜,父母失望生气,老师们冷嘲热讽,连同学朋友似乎都疏远我。只好一个人到邻近的城市念补习班。完全陌生的环境,连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,唯一陪伴我的,就是随身听。
后校门的梧桐树街尽头,有一家音像店,店主三十上下,胡须干净,面容清瘦。我每周都要去买磁带,那些乐队的歌,要么愤怒要么忧郁,很是配合我的心情。我们一直没有交流,忽然那天,他用一张封面是太阳花的磁带放在我手里,他说,你应该听这个。他随即放给我听。爱尔兰风笛,清澈的唱腔,带着女孩子特有的坚忍,阳光般明亮。听完整整一盘,他说,周末就来听歌吧,我这好歌太多,你买不过来的。
我真的去了,不是想听歌,只想看到他,想和他说话。他不善言语,我也沉默,话很少。于是给他写信,用洁白的纸,蓝色的笔,说一些心情状态之类,当他是可倾诉的朋友。
他给我回了信,贴着邮票寄到我班上。口吻亲切而自然,无非也就是称赞我聪明懂事鼓励我上进之类,但那些话语却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回信本身,他在乎我,我这样认为。在彷徨失落的18岁,没有一件事比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的在乎更重要。
后来,他对我真的如老友一般,带我去吃火锅,给我买书,常常写信写卡片鼓励我。我的心情一点点明朗起来,枯燥的补习也变得有些趣味。
我不曾见到有其他女人来过音像店,也不敢打听他有没有妻子女友之类,只是日复一日更加喜欢他。终于,我写信寄到他的店里, 很冲动地告白。信一寄出去,我就万分懊悔,他接受或是拒绝,以我当时的处境来说,我都无法承受。
但一周过去,他却依旧是老样子,说他又进到哪些好听的歌,让我赶紧去。我忐忑地去了,他仍旧是笑着,话不多,还不经意说起最近老是收不到报纸要投诉邮局。我想,我的信一定和报纸一起丢了,遂放下心来,大感轻松。
高考结束后很忙乱,专程去和他道别,但门上套了大大的锁。第二天乘着校车离开,经过他门前,却看见他和一个女子,正头碰头吃一根棒冰。我恍然明白了他的善意。他原来只是假装不知道,小心维护着我青春的冲动。
现在,我已经忘记了他的门牌号,连同街道的名字。但我一直记得他的名字,还有那些歌,它们温暖了那一年单薄的青春,也铺垫了我日后安好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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